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Movement - 你要看著我(續)


上篇文章裏,提到父母或老師們在教導孩子們,有關在與人面對面互動時,要求孩子們要學習養成不時的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的好習慣,以表示對人的專注與尊重。很可悲的,幾乎可以說,所有的父母或老師們在教導時都犯了錯誤的三部曲

第一步的錯誤:教導時過分強調「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的教條,而沒有提出適當的配套指導,尢其似乎沒有人,曾在如何運用眼睛的事上下過功夫,結果一些較乖巧聽話的孩子們,很快的就學習到並養成愣著注視(也就是「凝視」對方眼睛的壞習慣。

漸漸的,孩子們當然也包括教導他們的大人們無形中就把「凝視」「專心」或著和「集中注意力」劃上了等號,也理所當然的將這種習慣運用到,讀書丶作功課丶用電腦丶看電視丶打電玩等等所有需要專心或注意力的事上,這種錯誤的結果,就會像上篇文章裏,第一組的小朋友們一樣,每個人都戴上了眼鏡。

第二步的錯誤:有些小孩子並不會馬上完全的理會「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的教導,眼睛還是不時的或偶而的東張西望,這時父母親的心裏可能已開始不太高興了,常常會加強語氣的補上一句眼睛不要亂動,這樣的教導,就更加強小孩子錯誤的認知,以為「凝視」著對方才是合乎禮貌的舉止。

第三步的錯誤:另外有些小學生,或許是較活潑丶較調皮丶較難管教,不論老師重覆多少次,「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或是「眼睛不要亂動」等等的提醒與教導,他們仍然是「我行我素」的不配合勸導,這時老師可真是生氣了,拉到高分貝的聲量斥責「眼」「睛」「不」「要」「動」,知道老師已經動怒了,他門會暫時的安靜短短的幾秒鐘,當老師一轉身背向他們時,不但眼睛又馬上開始東張西望的,甚至還會跟其他的同學做鬼瞼呢!

這就是上篇文章裏的第二組學生,不論他們的品行如何,他們卻是享受到不要戴眼鏡之福的一群。在這裏真正受害者仍是第一組的,他們旁觀老師對這些不乖學生「眼睛不要動」的斥責,以為「凝視」是對的關念是更加根深蒂固,往後視力度數的加深更是避免不了。

讓我們回到貝茲醫師的視力自然療法,「貝茲法」第一原則-Movement,當然也包括眼球要不時的「動」,再次重申貝茲醫所強調的,這種眼球的動作不是一般人所倡導的眼球運動,更不是「亂動」

剛剛學到貝茲三原則時, 由於印象中,貝茲醫師在他的著作裏並沒詳細著墨,有關人與人對談時,用眼的習慣該如何才是最合宜的,所以想出一套自以為聰明,而且以為可行的方法,在還未 試用於實際情況之前,就急著打電話要女兒也試試,沒想到一但運用到實際的情況,一下子就全破功了,當然,很快的也接到女兒抗議的電話,提到那方法真是不管用。

由於那套方法,對方一下子就會查覺到你的眼睛是在動來動去,甚至以為你的眼睛在「亂動」,這是明顯的表現出很不禮貌的舉止,雖然維持著貝茲的三原則,但卻無法不時的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的禮儀,即然根本不管用,那就不再加以描述。

表面上看起來,「貝茲法」與維持「眼神接觸」的禮儀會是無法同時並存,而且會相衝突的。以下將我與女兒不約而同所想出的補救「小撇步」「撇步」是台語,就是中國普通話「妙招」丶「竅門」 的意思分享給各位,你就會明暸兩者的確是可以並肩同行而毫無衝突的。

「小撇步」是包括下列的四個步驟,當與人面對面交談時,

第一步:一開始,任選對方兩眼中的一個為目標,為了說明的方便,就假設你一開始是選對方的右眼,你的兩眼同時看著他右眼眼球的中心點,也就是說你兩眼的「匯集點」(Focus Point)是在對方右眼的瞳孔處這就是「匯視」-Centralization,而不是你的左眼看著對方的右眼,同時你的右眼卻看著對方的左眼(這就是「散視」-Diffusing)。

第二步:大約每一兩秒鐘後,輕快的「眨眼」一下,在眨眼的一煞那,你兩眼的「匯集點」同時輕快的從眼球「移到」(Shifting)對方右眼的眼白部位。

第三步:也是在大約每一兩秒鐘後,再輕快的眨眼一下,也是在「眨眼」的一煞那,你兩眼的「匯集點」同時輕快的從眼白又移回到對方的右眼眼球。每個眼球的左右各都有眼白部,你可以很有彈性的,或著只選用一邊的眼白,或著也可將兩邊的眼白輪流交換使用。

第四步: 上述第二和第三步「來回移動」(Swinging)的動作做了「一陣子」後,將你兩眼的「匯集點」從對方的右眼移到左眼,經過兩眼間的鼻樑時,目光的「匯集點」不要在鼻樑上停頓或滯留。同樣的,在對方的左眼,將第二和第三步「來回移動」的動作做上「一陣子」,再移回到對方的右眼。這樣子不停的左右眼交換,在與對方交談整段的時間裏,都應該繼續不斷的做上述「來回移動」的動作。

「小撇步」是既簡單又有效的用眼好習慣。一方面,眼睛一直維持著輕巧的動作,包括「眨眼」「來回移動」-Movement ,同時又配搭應有的 「匯視」-Centralization,兩者相輔相成,同時也帶出眼肌和眼神經「放鬆」 Relaxation 的果效,也就是說,這「小撇步」的確是做到了,貝茲醫師所倡導的視力自然療法的三原則。

另一方面,這「小撇步」也的確是做到了不時的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的禮儀。因為,在第二和第三步的「來回移動」都是只在對方一個眼睛的眼框裏運作,再說你兩眼的「匯集點」也在對方眼球的附近,而且每一次的「移動」也都是在你眨眼的一煞那時操作的,只要動的很輕巧丶很自然的,除非對方具有極敏銳的觀察力,否則絕對是察覺不出來的。

我已尋問過至少五十位以上的友人,在沒跟他們解說「小撇步」之前,至今仍沒一人知道或察覺到,我與他們對話時,眼睛是一直不停的在動。

至於在第四步裏談到的「一陣子」,到底是有多長的時間呢?其實這也是很有彈性的,可以斟酌情況的不同而加以調整。

譬如,若事先已知道,將會只是個短短兩丶三分鐘的對話,那逗留在一個眼睛「一陣子」眨眼維持在十次上下,就可以移到另外一個眼睛,所以這「一陣子」大約是界於十五到二十秒之間。

但假若整個對話會持維十分鐘或更長的時間,那「一陣子」眨眼可相對的延伸到二丶三十次,大約是三十秒到一分鐘的時間再換眼。

總之,本文所提議的「小撇步」只要做到輕巧丶很自然的,這不但可改善你的視力,我個人也深信,由於這樣的用眼,你也跟著會展現出心曠神與人「眼神接觸」的態度,在與人的互動上,得到正面的回應也是順理成章的。

在與別人對談時,相信絕大多數的人,並不會有上述四個步驟「小撇步」的用眼習慣,所以必須刻意用心的練習,一段時日的操練後,習慣成自然,漸漸的,眼目發直目不轉睛的壞習慣,也會跟著從你的用眼動作裏一一消除,那時,你視力的改善將會跟進一步的達到 「指日可待」 的情景,再也不只是一項「空中樓閣」的願景而已。

「小撇步」是本人與女兒原創的技巧與建意,歡迎轉載或引述,但請申名出處。




2008年5月12日 星期一

Movement - 你要看著我


「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When I'm Talking To You, Look At Me), 在美國這是一句常掛在為人父母或中小學老師們的口上。他們不時的用這句話,來提醒和教導小孩子們,在成長的過程中,要學到美國文化和社會上的一個基本禮儀。

那就是跟人面對面講話時必須注視著對方,當然不是只單單看著對方而已,而是要看著對方的眼睛,也就是要不時的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Eye Contact,以表示對人的專注與尊重。

可是由於國情文化的不同,我們小時候在祖國台灣成長過程中,被教導的並不是這樣的。小學時,面對著威嚴的父親或是兇一點的男老師,不要說是看他們的眼睛,連看他們的臉都不敢呢,大多只敢低著頭而已。

到了中學,不太敢直接看俱有權威性人仕們的現象改善了很多,但也相當的僅慎,這時不敢直看的反而是在路上,若是遇到些同年紀不認識的男生們,還是少看為妙!萬一「眼神接觸」稍微多過幾秒鐘,可能會被誤解,以為是在「瞄」對方,所帶來的後果,可能會是吃不完還兜著走呢?

「眼神接觸」「目光接觸」是一種非語言交際的方式,必須配合面部表情和肢體語言(Body Language才能充分傳達信息的交流,若是運用的合宜,的確會有積極性的影響到人與人之間的互動。

很可惜的,為人父母(包括以前還沒學「貝茲法」的我在內)和師長們只知一昧的教導,強調和提示小孩子們,與人交談時需很有禮貌的不時的注視對方,並要經常的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的好習慣,卻沒有足夠的知識教導,如何正確的運用眼球丶視覺,來配合與人接觸的好習慣,最多有時會訓斥他們與人講話時,眼睛不要亂動

我女兒當過五年美國加州小學三年級的老師,她本人已戴了十多年的隱形眼鏡近視三百七十五度上下散光則是在兩百到兩百五十之間,在還沒教她「貝茲法」之前,我們在電話裏的對談節錄如下:

首先,她五年間一百多位的學生中,問她是否可以把學生們分成三組?第一組的成員都很乖巧丶很聽話丶很有禮貌,當老師與他們對話時,都目不轉睛「凝視」(Staring)著老師,從來都不需跟他們提醒「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第二組則與第一組相反,或許是較調皮的丶較會搗蛋,眼睛不時的東張西望,魂不守舍似的,老師必須不斷的叮寧他們「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第三組當然就是介乎前兩組之間,只要偶而提醒就可以了。

她當然不覺得這種分法有什麼不妥的,只是好奇為何我要如此的分組?她並較詳細加以描述與第二組學生互動的情景,在短短的幾分鐘內,有些學生必須被重覆提醒六丶七次之多,有些學生則是要等到老師提高聲量才會改正。

她認為學生們課業的表現,智力的水平,學習能力的高低等等並不能用上述三組來分類的,也就是說,第一組裏也有成績不怎麼太好的,而第二組裏也有學習能力頂佳的,這三組的分類似乎只能分出「行為」的不同而已。

接著的一個問題是,在第一組第二組的學生中,有多少人是戴眼鏡的?又有多少人是不戴的?她楞頓了好幾秒鐘才慢慢的回答。結果是,第一組裏每位都戴眼鏡,第二組裏沒有一人是戴眼鏡的,第三組裏有些人戴,也有些不戴的。

她反問我是否感到驚訝?其實我心裏只預猜到第一組絕大部分是會戴的,而第二組應只有少數人戴才是,只是沒想到,在她個人五年經驗裏的分野,是那麼的明確!

在這通電話的開頭,已事先告訴她,我將會詳細解說自從眼鏡變成普及化的這一百年來父母對自己的孩子丶老師對學生丶主流醫師對患者有關視力的教導是錯的。所以上述這樣的發現,造成她很大的震撼。

緊跟的急著問我該怎麼辨?跟人交談時,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已是歐美文化上不可分割的一環,也是為人處事最基本的禮儀,再說,這樣的教導,在教育學院一代教下一代也是有百年歷史的傳承,難到都錯了嗎?

答案是 Yes and No ,也就是說「對」丶「錯」參半。就『維持著「眼神接觸」或「目光接觸」』來說,本身是件很好的一種非語言交際的方式,這樣的教導並沒有錯,我個人是舉雙手擁抱歐美的這種禮儀文化,而寧可百分之百的放棄東亞的那種傳統,不敢抬頭看權威而低身下氣的那種禮儀文化。

如何正確教導孩童或學生做到『維持著「眼神接觸」或「目光接觸」』而不養成不良的用眼習慣?甚至傷害到往後的視力?過去為人父母和老師們一直沒有從主流醫學得到任何正確的資訊,造成「瞎子領瞎子」的惡性循環,以至越來越多人養成眼目發直目不轉睛的壞習慣,結果就是視力的衰退。

下篇文章,將會一一點破,這一年多自己所觀察到並綜合出來的一些人過去錯誤教導的三步曲。同時也將補救的「小撇步」分享給各位。這「小撇步」是原創的,也是我們父女兩人不約而同時想出來的,不論是英文或是漢文的文獻裏,至少我還沒查尋到,有人曾提及這種簡易法,不但可以維持著「眼神接觸」「目光接觸」的好禮儀,而且不會有附帶的眼目發直目不轉睛等壞習慣,請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