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匯視(19):不要指指點點!

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不要指指點點!」(Don't Point (the Finger)!)是歐美文化裏,父母親丶老師們經常會使用到的教導事項之一。一般人都是很努力,而且也很堅持,不斷的教導這項公認的美好禮儀,卻未曾留意到所附帶的後果,就是造成學童視力開始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祖國台灣社會裏,對這項觀念可能還不太普及,可是不必丶也不能高興的太早!因為這種教導遲早也會被納入正規教育的項目之一,到時,學童視力開始衰退的年齡又將會更加的往下降!不是賢哥在此小題大做的提出杞人憂天的論調,只是不願在未來的一天,賢哥需出來說「早就告訴你們了!」(I've Already Told You So!)

有那麼嚴重嗎?哈!的確是很嚴重而且也是很嚴肅的!若無,也就不必浪費時間特寫這篇文章。相信讀完此篇的論述後,父母親們應該會開始重視這項議題,也不會再認為賢哥是在此危言聳聽!




Ⅰ: 歐美社會裏的「不要指指點點!」文化

指指點點(Point the Finger!)在歐美是項被認為非常不禮貌的舉止,因此每當孩童一舉起手指頭時,父母親一般都會立即將孩童的手指按下去,並且教導(若是屢犯的情況,甚至會加以斥責) 「不要指指點點!那是不禮貌的!」(Don't Point!It's Rude!)

這種教導幾乎都集中在三四歲的孩童身上,因為這時的年紀眼界已開始大開,好奇與學習能力又在快速的增長,每當看到新奇或有趣的,都會很自然的,一邊暫時停下而站立不動,一邊舉起手指,指向所看的,一邊又同時叫出「媽!妳看!」 (Mom!Look!)。而兩歲以內的,若有如此的舉止,一般父母親還較可能會暫時通容,不太會加以阻止!這裏所講的舉起手指,當然是在講「舉起食指」,而不是在講「舉起中指」的不雅丶粗魯動作!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英國首相邱吉爾(Churchill),在We shall fight them on the beaches!一場動人的演講,打動並激起英國人打勝戰的士氣!因而湧起了「We Shall never Surrender!」的決心。那時所使用食指與中指V(ictory)-sign合起來的代表性手勢動作,不但當時曾被廣傳並成為美談,至今這個代表勝利的V-sign仍然被全世界廣汎的運用。

【相片來源】 http://www.zeevgalili.com/english/wp-content/uploads/2009/03/churchill_v_sign_hu_55521.jpg


然而,同一時期的美國,為了應付打贏勝戰所需龐大的軍費, 並想要激起人民的愛國情操!曾被廣汎使用,來鼓勵人民購買國家公債的文宣,當時就是用了一個「山姆大叔需要你!」(Uncle Sam Want You!)的廣告圖案。請注意!這位山姆大叔用來指指點點的,就是隻「食指」。可是當時不但沒被認為不妥,甚至現今這張圖已經常被篡改,成為不同的笑料版,除非是改的太過分,一般人並不會太介意,甚至有些蠻具爭議性的,也不會引起到無限議論的地步!

【相片來源】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Uncle_Sam_%28pointing_finger%29.jpg


若是出自一位成年人,這項指指點點(Point the Finger!)已演變成,現今社會再也不能容忍的舉止。尤其若是發生在政客的表現上,更是令人厭惡,甚至唾棄!不但媒體會大作文章加以撻伐,連同黨同派的同志也可能會出來深表不認同,極力畫分界線,較嚴重的甚至會加以譴責!因為這指指點點(Point the Finger!的舉止,已成為指責丶教訓丶蔑視對方的「同義詞」,哪怕手指頭也只不過是指向著旁邊,並沒直接指著對方,也是不能被容許的!

舉個實例,就會明白賢哥不是在加油添醋的!上個世紀的最後期,最出名的指指點點(Point the Finger!)例子,就是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一場記者會裏的表現:



【影片來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iIP_KDQmXs

當時克林頓的反對者與不少的媒體認為,克林頓這短短的記者會裏「聲色俱厲」的作秀極為不妥,不但姿態過於傲慢,充滿了指責,都是別人錯的言語,最後的一句更是在轉移焦點;連他的支持者,也開始捏把冷汗,猜得出他可能仍隱瞞了實情!用高姿態「指指點點」的罵人,最多也可能只是聲張虛勢的作秀罷了!

明明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知道,當用一隻手指指責別人的時候,至少有三隻手指是指著自己的,但仍然有不少人,尤其居高位的政客更是執迷於此招,仍然繼續喜愛用指指點點來斥責別人。或許這些人在出槌或背水一戰時,過於迷信著一種「好鬥」丶「先下手為強」的理念,因而就喜愛依賴「攻擊就是最佳的防守」的技倆吧?

更有意思的,那場記者會過後的沒幾天,魯文斯姬一件花衣服曝光,上面留有某人體液的淤跡成為證據後,克林頓再也無法再硬拗或遁逃!幸好,雖然對他的彈劾案成立,但罷免案在參院並未過關,因而保住了他的總統位置,直到任期結束為止!雖然「指指點點」的記者會只成為笑話一場而收局,但過後,卻也成為「不要指指點點」的最佳實例教材!

總之,不論是在公眾人物的領域裏,或一般民間的社交圈裏,在美國,「指指點點」已被它的「負面」涵意所突顯,甚至被完全取而代之。難怪!美國的父母親仍然會繼續不斷地教導他們的孩童,必需盡早去除那項「惡習」,免得往後自己受害。


Ⅱ: 「不要指指點點」會成為台灣禮儀的新典範嗎?

會的!只是遲早的問題而已!其實已進入至少1/4的台灣社會了!請容許賢哥把台灣的結構分成兩半,也就是把「孩童的世界」與「成人的社會」各分佔一半。

為何台灣的成人社會裏,在短期內,可能只有一半暫時會接受「不要指指點點」為該有禮儀的典範?因為他們若是受害者,是被「指指點點」得昏頭轉向的一邊,當然就會痛恨「指指點點」是惡形惡狀;然而站在使出「指指點點」這邊的支持者,這一半的人會高興到高呼「總算硬起來了!」,當然也不會認為「指指點點」有何不妥!所以,1/2的1/2當然就是1/4啦!

總之,這兩種立場可能會隨時轉換的!一切也可能要看誰在用指頭亂指啦!台灣的社會,假若真的是以立場來決定「不要指指點點」是否為禮儀的典範,那就不要也罷!

像上段克林頓的錄影才能真的知道,他的手指雖沒指著觀眾 ,但講話內容全在罵人,都是別人錯的假清高!算了罷!那種舉止放諸四海,都會被認為不妥的!但在最後的證據曝光後,至少他還做了「技術性」的認錯與道歉!不像有些人是永不認錯的!

兩張相片的手姿並不能代表什麼?因為跟本不知當時講話的內容為何?可惜一時沒能找到這兩位政治人物合適的錄影,下面只將列表兩位各說過的話,其中的一位曾說過「我把你當人看!」,另一位曾說「選民才是真正的頭家!」。

這兩句話的引述,當然都是斷章取義,所以讀者不要去亂配鴛鴦譜,更不要硬想配到上面的相片,免得造成一半的人心跳加速,另一半人卻會心的微笑!


回到孩童們「指指點點」的舉止!去年回台三次,由於自己的疏忽,竟然忘了到處問「不要指指點點」禮儀的教導,是否已進入了教育界?參加幾場講座的學員中,合起來,1/3~1/4是學校的老師,雖然這些大多是中學以上的老師,但多少應該知道這個議題吧?請有人能留言告知!

但是,據賢哥個人兩年到處注意與觀察,在公共場合遇上不少起類似的狀況,這些都是媽媽帶著小孩,而且也與美國的情景相似,三四歲的小孩就是非常喜愛走到一半,突然停下腳步,提高手臂並伸出手指,緊接著指向吸引小朋友的東西,同時又接著大叫「媽!妳看!……」

哈!唯一與美國不一樣的,在台灣所遇到那麼多起的狀況,竟然沒看過任何一位的媽媽,曾阻止過小朋友的「指指點點」,最多也只可能加上一句,「不要停在那裡啦!」丶「不要拖拖拉拉的!」丶 「趕快走啦!」等等!

當小朋友做出「指指點點」的舉止時,媽媽們的反應,全是在糾正「不要停下來」這件事情上,而不是在教導美式的「不要指指點點!那是不禮貌的!」。假若賢哥的觀察是正確的,就能大聲叫:慶幸!慶幸!孩童這一半,還沒被錯誤或不健全的教導所污染!

請別誤會!賢哥不是反對「不要指指點點」的禮儀教導,所反對的是:不明就裡全盤照收的文化轉移!就像另一項,美國小朋友也被教導最多的「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When I'm Talking To You, Look At Me!),若不懂得用上合宜的配套措施,小朋友們的視力就斷送掉一大半了!

為何「不要指指點點」的禮儀教導,遲早會規納入台灣的教育系統呢?既然「當我跟你講話時,你要看著我」都已移入台灣了,另一項當然是跟進的?


Ⅲ: 「指指點點」與視力的關係

好了,繞了一大圈講「指指點點」在美國成人間的禮儀定位,就是在解釋為何美國的父母親會那麼在意的教導孩童,不可輕易的丶隨便的指指點點,免得他們養成壞習慣得罪他人!其實,大人或小孩禮儀的問題,並不是這篇文章所在意要談的,賢哥想談的主旨當然是孩童的視力問題!因為……

孩童指指點點的手勢,就是匯視用眼的延伸!

這項宣告的解說,就留到「匯視(21)」再來加以詳細的論述。現在列出一些問題,讓讀者先有機會思考一番,哈!現在起,賢哥的文章,真的有點像在教學了,竟然也開始留下些家庭作業了!

(1) 孩童的匯視是天生的?還是學來的?
(2) 若是天生的,在什麼年紀匯視會達到最好的狀況?
(3) 若是學來的,什麼時候開始學?又向誰學(或是誰教)的?
(4) 一般說來,孩童在什麼年紀,視力最好?
(5) 孩童開始視力衰退的原因是什麼呢?自己去想,去揣摩,不必去參考主流醫師所講的理由,他們的論點,幾乎是全錯的,若少有對的地方,也只是表面的,否則全民的視力不會整體性大降的!

暫時停在這裡,沒上貼「匯視(21)」文章之前,可能會再上來,補加些其它的問題!

4 則留言:

  1. Hi Hango,

    首先,謝謝你提供的bouncing ball 軟件,
    這樣做的確可以解決硬件操作的問題,對一些低運動量的人來說,更是方便至極!

    由於課業上較忙,最近小來部落格查看,但也不忘改善視力的操練,不停地做掌療,但成效不大,不知是否手勢不正確,於是用你提到的眼全然放鬆法,試後再看看老花圖表,發現中間2行近黑圈位置都浮起來,這是交視?通視?一時間我也想不清,可惜數秒後立即消失了.今天也沒法看到跟昨天一樣的現象了.
    我想請問,如果把掌療跟眼睛全然放鬆相結合,
    可能較單做一個來得更有果效,對嗎?例如,一般做掌療時因為手勢不正確而沒法放鬆,可以利用雙眼眼罩替摀眼,另一方面,眼睛全然放鬆
    所需的椅子可能不太合用,可以套用掌療時的姿勢,不過雙手可以放在枕頭上,這樣做可行嗎?希望有機會就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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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ico

    提供bouncing ball軟件,該謝的不是我,賢哥只不過是位轉達信息者,真正該感謝的是位大公無私的網友Hermes!

    你提到「……發現中間2行近黑圈位置都浮起來,這是交視?通視?……」,抱歉!我沒抓住你問題的重點?你的「2行」「近」黑圈……是指左右兩黑圈點所在的那兩行吧?也就是說,這兩行是分開不接連的?它們中間該還有一行吧?中間的一行,也該有個因「融合」而成的第三個黑圈點?

    所以,若我沒錯誤解讀你的問題,那2行都浮起來,中間的1行就應凹出去(即離開你,而往前凹),是吧?若是如此,就是「交視」的呈現!反之則是「通視」!

    由於你有斜視/兩眼視差大而形成的「弱視」困難,不論是看出「通視」或「交視」,都是在學習上的一大進步!這表示你已開始抓到該有的基本絕竅了!因為只有在兩眼視覺平衡時,才可能看出它們的!

    在斜視/兩眼視差大的人,能在短暫的數秒內,用上平衡的視覺(極可能是多年以來,第一次的感受吧?),哇哩咧!這是可賀可喜的!只是不知當時是裸視還是戴著眼鏡?不論如何?再次為你高興!

    雖然這次只維持數秒鐘!但別失望!漸漸地,往後的學習裏,維持時間的秒數會繼續擴張,仍然會上上下下的,但終究會往較長的時間方面進步的!加油!再加油!

    至於掌療的姿勢是否正確?除非賢哥有機會親自觀察,否則你留言描述寫的再詳細,還是很難判斷!不過,沒關係!我該寫的都已盡力了,因賢哥的寫作能力有限,再多加寫文描述,可能也無法再多加幫忙!最有效的,還是去多看幾次摀眼掌療法(1)裏,那位女性貝茲法老師的示範!

    另外提到配合其它操作,以改善成效!當然都可去試試!但不要花太多的時間,或過份的「卡」在「方法」上,只要能達到眼肌的放鬆,又只要是不「傷身」的作法的話,當然都可去試試!那樣才能更配合你個人的情況!

    貝茲三原則的內容的確很簡單,放諸四海皆準的!但真的應用到每個人身上,因每人視力衰退的情況不儘相同,適當的調整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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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 Hango,

    今晚我做完掌療之後,希望可以做回上次所看到的現象,特別在20分中後的掌療,再加上不停的應急掌療,大概3-5分鐘一次,之後在不知不覺間看到有3個黑點及3行字,看的非常非常的光,以我所知在這距離下是無法看清楚的,
    現在清楚得最底一行字都清清楚楚,我是在沒用眼鏡情況下看出來,其實早在學貝茲法開始已經沒用眼鏡了.我沒記錯這是通視吧!本來也
    想想不要強行控制,順其自然吧,結果就是這樣看到,我是剛剛就來跟你說!真是感動得眼淚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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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Rico

    恭喜!恭喜!再恭喜!由於有斜視/弱視困境的人,的確不容易能平衡的用眼,能看出通視與交視就是項學習上極大的突破!不要說你自己「……真是感動得眼淚直下……」,讀了你的見證分享,我也深受感動!

    過去幾個月所擺上的工夫與時間,真的沒白費!

    以前就曾提過,有斜視/弱視困境的人,必需比其他只有深度近視的還要更加的「放鬆」,哇!你做到了!往後的日子,不要氣餒!僅記!未來仍會遇到上上下下的景況,那是「正常」的!偶而再遇上小退步的話,很快就會過去的!盼能繼續加油!

    更盼能常留言報告學習的進展!也可讓其他讀者得到實例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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